嵇(jī)康(224年-263年 ,一作223年-262年),字叔夜。谯国铚县(今安徽省濉溪县)人 。三国时期曹魏思想家、音乐家、文学家。
嵇康幼年聪颖,博览群书,广习诸艺,又喜爱老庄学说。身长七尺八寸,容止出众。后娶魏武帝曹操曾孙女长乐亭主为妻 ,拜郎中,调中散大夫,世称“嵇中散”。后隐居不仕,屡拒为官。因得罪司隶校尉钟会,遭其构陷,而被掌权的大将军司马昭处死,时年四十岁。
嵇康与阮籍等竹林名士共倡玄学新风,主张“越名教而任自然”、“审贵贱而通物情” ,为“竹林七贤”的精神领袖,袁宏称其为“竹林名士”之一 。他的事迹与遭遇对于后世的时代风气与价值取向有着巨大影响。嵇康工诗善文,其作品风格清峻。他注重养生,曾著《养生论》。有《嵇康集》传世。他的作品反映出时代思想,并且给后世思想界、文学界带来许多启发。
吕安之妻貌美,被吕安的兄长吕巽迷奸,吕安愤恨之下欲状告吕巽。嵇康与吕巽、吕安兄弟均有交往,故劝吕安不要揭发家丑,以全门第清誉。但吕巽害怕报复,遂先发制人,反诬告吕安不孝,吕安遂被官府收捕。嵇康义愤,遂出面为吕安作证,触怒大将军司马昭。此时,与嵇康素有恩怨的钟会,趁机劝说司马昭,将吕安、嵇康都处死。
嵇康临刑前,三千名太学生联名上书,求司马昭赦免嵇康,并让其到太学讲学,但并未获准。在刑场上,嵇康顾视日影,从容弹奏《广陵散》,曲罢叹道“广陵散于今绝矣”,随后赴死,时年三十九。